江津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
重庆市江津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
重庆市江津区统计局
2018年9月,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(以下简称“三调”),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。我区根据市“三调办”统一要求,全面采用优于0.3米分辨率的遥感影像作为调查底图,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、云计算、无人机等新技术,创新运用“互联网+调查”机制,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,历时3年,近千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,汇集了60万个调查图斑数据,全面查清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。
现将全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:
(一)耕地74711.99公顷(1120680亩)。其中,水田37172.5公顷(557588亩),占49.75%;旱地37539.49公顷(563092亩),占50.25%。从区域分布统计,28.37%的耕地分布在白沙镇、石蟆镇、蔡家镇。
位于2度以下坡度(含2度)的耕地3783.49公顷(56752亩),占全区耕地的5.07%;位于2-6度坡度(含6度)的耕地14488.6公顷(217329亩),占19.39%;位于6-15度坡度(含15度)的耕地36927.25公顷(553909亩),占49.42%;位于15-25度坡度(含25度)的耕地12470.91公顷(187064亩),占16.69%;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041.74公顷(105626亩),占9.42%。
(二)园地43132.15公顷(646982亩)。其中,果园5518公顷(82770亩),占12.79%;茶园529.02公顷(7935亩),占1.23%;其他园地37085.13公顷(556277亩),占85.98%。园地主要分布在先锋镇、油溪镇、李市镇,占全区园地的33.12%。
(三)林地129550.02公顷(1943250亩)。其中,乔木林地104905.64公顷(1573585亩),占80.98%;竹林地13562.36公顷(203435亩),占10.47%;灌木林地8107.57公顷(121614亩),占6.26%;其他林地2974.45公顷(44617亩),占2.3%。林地主要分布在四面山镇、蔡家镇、中山镇,占全区林地的35.88%。
(四)草地243.99公顷(3660亩)。其中,其他草地243.99公顷(3660亩),占100%。草地主要分布在珞璜镇、德感街道、四面山镇,占全区草地的40.76%。
(五)湿地396.09公顷(5941亩)。湿地是“三调”新增的一级地类,我区涉及1个湿地二级地类,内陆滩涂396.09公顷(5941亩),占100%。湿地主要分布在石蟆镇、白沙镇、龙华镇,占全区湿地的52.94%。
(六)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6107.66公顷(541615亩)。其中,城市用地5557.42公顷(83361亩),占15.39%;建制镇用地3903.48公顷(58552亩),占10.81%;村庄用地25991.04公顷(389866亩),占71.98%;采矿用地461.7公顷(6926亩),占1.28%;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94.02公顷(2910亩),占0.54%。
(七)交通运输用地6785.95公顷(101789亩)。其中,铁路用地430.46公顷(6457亩),占6.34%;轨道交通用地39.36公顷(590亩),占0.58%;公路用地2919.11公顷(43787亩),占43.02%;农村道路3302.18公顷(49533亩),占48.66%;港口码头用地92.92公顷(1394亩),占1.37%;管道运输用地1.92公顷,占0.03%。
(八)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389.55公顷(275843亩)。其中,河流水面8679.75公顷(130196亩),占47.2%;水库水面3291.57公顷(49374亩),占17.9%;坑塘水面6004.88公顷(90073亩),占32.65%;沟渠290.83公顷(4362亩),占1.58%;水工建筑用地122.52公顷(1838亩),占0.67%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石蟆镇、白沙镇、油溪镇,占全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32.49%。
“三调”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,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。“三调”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全区国土利用状况,也反映出耕地保护、生态建设、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,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。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,压实各镇(街)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,实行党政同责。要坚决遏制耕地“非农化”、严格管控“非粮化”,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。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。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。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。要坚持系统观念,加强顶层规划,因地制宜,统筹生态建设。要坚持节约集约,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,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。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,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。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,大力推广节地模式。
“三调”成果是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、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。要加强“三调”成果共享应用,将“三调”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、统一底图,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